时间:2017-05-24 16:46来源:www.cninfo360.com 作者:市场调研员 点击:次
“3·26商办新政”有了更明确的执行口径。昨晚,市住建委针对3月2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披露了具体的执行口径。这份执行口径更多针对于已购商办类房屋——可以保留现有设施,也可以出租且不限制出租对象。
3月26日,本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明令禁止将商业办公类项目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对于此前已经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又该如何处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
在老百姓更关注的已购商办类房屋后期能否上市方面,这位负责人也解释: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