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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大安镇政府拖欠农民工80万工程款2年:谁签的合同找谁要

时间:2017-12-14 08:59来源:www.cninfo360.com 作者:市场调研员 点击:

  工程验收合格已过去两年,然而给镇政府修路的项目负责人高文却迟迟拿不到80多万元欠款,“又到年底了,我拿不到钱,欠3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我也拿不出来啊。”

  修路结束已两年

  30多农民工无处讨薪

  “都拖了两年了,欠我们的工钱就是不给,我都不知道该找谁了。”昨日,家住宁强县大安镇的农民工王师傅说,两年前,他通过朋友介绍,跟着工队到大安镇黄土铺村修路。然而,这条通村公路早在2015年12月就已经完工,但包括他在内的30多名农民工却迟迟拿不到工资。

  王师傅说,他之前多次找到承包该项目的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但该公司负责人始终说,由于该条道路的工程单位——宁强县大安镇政府始终没有给付欠款,所以也没钱付工资。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了位于宁强县的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找到了该项目的负责人高文。高文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宁强县大安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施工合同,其中显示合同总价款为306万元,工程单位属大安镇人民政府。合同约定,该工程由乙方垫资实施。

  80万元工程款被拖欠

  施工单位多次讨要无果

  高文说,他们公司当时是通过投标程序参与该项目的招标并最终中标。当年12月18日,他们公司和大安镇政府签订了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2015年12月完成全部施工,通过建设单位及质检部门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宁强县审计局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的该项目审计报告显示,该工程最终确定价款为310.74万元。

  “验收合格都两年了,工程质量缺陷保证期也都过了一年了,但镇政府却迟迟不给结清欠款。”高文说,而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大安镇政府就应在扣除工程决算总价款10%的工程质量缺陷保证金后,将其余工程款结清;而剩下的10%,也应在按合同规定质保期满一年后即2023年12月,全额支付审计后确定拖欠的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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